今年来北方已遭遇多轮高温天气,京津冀鲁豫等地用电需求量较常年同期偏高,面对“烤”验,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这些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“防暑降温”。
一、 电器设备
1. 电器设备和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转,极易造成过热或短路故障而引起火灾,因此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,使用时间不宜过长。
2. 插座在未使用时尽量断电,及时更换老旧和破损的插座。
3. 电器设备应避免放置在阳光直射的地方,且需要保持良好通风。
4. 手部潮湿时禁止接触带电设备,包括灯泡、插座、开关等。
二、 车辆
1. 打火机、碳酸饮料等罐装带压力的物品,花露水、酒精等遇热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品,老花镜、放大镜、瓶装水等有凸透镜效果的物品,充电宝、手机等在高温下电池易发生鼓包的电子产品,不要放在车内。
2. 路面气温高,应减少紧急刹车,避免加剧胎面磨损。应特别注意胎压,不在正常范围内的胎压也会导致轮胎过度磨损,造成爆胎。
3. 轮胎应自然降温,禁止直接往轮胎上洒水降温,易导致轮胎裂纹,缩短使用寿命。
三、 驱虫灭蚊类产品
1. 杀虫剂的成分属于助燃物质,遇明火极易燃烧。
2. 花露水或驱蚊水,其主要成分是乙醇,使用时应远离火源(特别提醒:涂抹后禁止立即靠近火源)。
3. 点燃的蚊香应放置在金属支架上,禁止放在木制、纸制、棉制等易燃物品上或附近。注意蚊香在阴燃时,最高温度可达700~800℃,可将蚊帐、衣物、纸箱等易燃物引燃。